一、符合醫療費用減免患者范圍
城鄉特殊困難群眾(原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鄉特困人員)及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成員。
二、醫療費用減免具體項目及標準
(一)免收費用項目
院內會診費、肌肉注射費和一般物理降溫費3項費用。
(二)減收費用項目
1、診察費按實際執行標準的50%收取。
2、普通病房床位費、相關化驗費以及手術治療等項目(具體項目見附表)按實際執行標準的80%收取。
三、申請醫療費用減免辦理流程
(一)患者需提供材料
1、城鄉特殊困難群眾申請就醫減免到醫院服務中心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低保證明和特困人員證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明(銀行卡或存折)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
2、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指獨生子女發生傷殘或死亡、未在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成員申請就醫減免,須向醫院患者服務中心提供衛生健康部門頒發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扶助證,特別扶助金證明(如:存折、收款明細)及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本。
(二)審批程序
1、患者攜帶材料交給患者服務中心辦理人員。
2、辦理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減免條件的,開具醫療費用減免單。
3、患者拿減免單到門診或住院部辦理減免手續。
業務受理科室:患者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53961189
上一條:積極維護防汛救災網絡秩序倡議書
下一條:辦事不找關系路徑